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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5, 2011

懺悔-不孝

已經忘記是為了什麼細故,大四的時候,我生媽媽的氣,故意欺負媽媽,媽媽每次打電話給我,我都態度很差,讓她無法開口講下去。我也有良心,我也會內疚,但是那時心彷彿被撒旦霸佔,對媽媽好似有著無解的深仇大恨,內心充滿了天人交戰,故意忍住什麼事都不打電話回家說,媽媽打電話來也愛理不理。但是這齣鬧劇並沒有演很久,因為上帝看不下去插手了。
我以為我翅膀硬了,我以為我可以獨立,我以為我可以再也不必求到媽媽,我以為上帝不會傷害我的,因為這樣也會傷害到媽媽,我那時心中到底有沒有上帝我也記不得了...沒想到,上帝真的是高招...
我還記得那天上課的教室是在B2,廁所離教室有點遠,中途下課休息十分鐘,我一反常態帶著我的皮夾去上廁所(平常我會覺得同學都在教室裡,沒有人會來翻包包偷東西的,所以並不會特別把皮夾拿著去上廁所),結果,那一次,我就把它遺忘在廁所了。我還記得我正在大解放的時候,我都還記得等一下要記得拿皮夾,而且還有一點冷汗的感覺(心裡告誡著自己:忘記你就完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穿好褲子之後,就再也沒有想起來,那遺忘得之乾淨,好像在那兩個小時之內,我從來不知道自己有皮夾一樣。我想起來,是在上完課,收拾書包要回家之際。我衝到廁所,裡面有人,我急著敲門,等了很久,出來的是掃廁所的歐巴桑。我說我的皮夾忘在廁所,她說她沒有看到。我彷彿覺得她的腰際間有什麼東西,但我始終沒有開口。
就這樣,我錯失找回皮夾最後一線希望。
皮夾裡面有身份證健保卡學生證和大約兩千塊的現金。皮夾本身也是很漂亮。
還好我那時還沒有信用卡。
皮夾掉了,只好回家(重回媽媽的懷抱),因為上網查了查,證件遺失必須要到戶政事務所╱監理所等一一辦理新證。
我沒拖延,忘了是當天或是隔天,就回家去辦證件了。
媽媽雖然被我傷害很深,但是看到我重回她的懷抱,她還是很開心,敞開雙臂迎接我。別說是仇家,哪怕是戀人,都肯定不會理我,或者要尖酸刻薄好好逞逞口舌之快、以牙還牙以怨報怨一番。但是媽媽沒說什麼刺激我的話,好像很怕再度失去我一樣。
我很認真的把證件辦一辦,辦好我很快就回學校上課(因為那時課業也蠻重的),也不敢再這樣故意欺負媽媽了。
遺失的皮夾石沉大海,本來還奢望好心人會把錢拿走,把證件寄還給我的說。
所以,不要做神所不喜悅的事,否則一定會有大逆轉,好戲隨時會上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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