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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ne 21, 2011

恩恩怨怨

我的父母,是一對怨偶。
可是,他們之間所發生的事,我卻無從評論。
我還記得民國七十七年我讀小學一年級,在那之前的一兩年,媽媽看上了一些別墅,一棟一百萬,現在回想起來,那房子其實還不錯,雖然很久沒有人住以致於看起來有點像鬼屋(一樓通往二樓的樓梯沒有扶手也就算了,樓梯間還橫了一個看似貓屍的東西,實在是很邪的感覺),不過只要請清潔公司來把灰塵與積泥都清潔乾淨,再請水電來配一下管路,看起來就會像是一幢剛蓋好還沒安裝門窗的別墅;只要再裝上門窗、重新披土粉刷,最後再裝璜一下,那就是一百分的豪宅了。
我是不知道,如果當年爸爸能看到媽媽的夢想與需要,幫忙把這房子買下來,好好打扮打扮,今天他們夫妻的感情是不是就不一樣了?
但我知道的是,從這件事情之後,媽媽就開始恨爸爸。
因為錢沒有拿去買房子,媽媽就有樣學樣把錢拿去放在地下投資公司,賺取利息。
後來聽說李煥下令打壓地下投資公司,投資公司就倒閉了,媽媽的錢就沒了。
媽媽就病急亂投醫買了另一間山坡地上的房子。
房子在整修的時候我剛好放暑假,就被迫跟著去監工,媽媽監工根本顧不了我,我就像野孩子一樣自己找樂子。
後來那房子就租給別人,一直到現在。
不幸的是,在我國小四年級的時候,本來媽媽想買的豪宅就漲價了,一棟一千萬。
媽媽開始不斷地怪爸爸擋她財路。
那種怪是每天不斷地疲勞轟炸,說起來是一種非常恐怖的精神虐待。
後來爸爸就得精神病了。
爸爸有精神病我們並不知道。
是後來爸爸倒在院子裡,我們叫救護車把爸爸送到醫院急救,後來才知道他是服安眠藥自殺的,醫生告訴我們這叫「躁鬱症」。
但是事實上我們當時也不知道躁鬱症切確的意義。
一直到現在,媽媽都還無法諒解爸爸躁症發作時所做的事。
爸爸躁症發作的時間裡,買了很多書(關於吃魚的好處)和很多魚,到處去推廣吃魚。
又狂妄自大,堅信自己會當總統。
而且性慾旺盛。
同時還被金光黨騙去十萬元。
這些總總,對視財如命又拒絕同房的母親來說,實在是痛苦不堪。
日子過得很快,不久我就陷入讀書與考試的輪迴中,媽媽把爸爸送到安養機構中,鮮少聞問。
後來,他們便各說各話:
媽媽說爸爸擋她財路,不讓她買別墅,沒讓她過好日子;
爸爸說媽媽把他逼瘋,還把他送到屏東龍泉安養院三年不聞不問;
媽媽說爸爸不把授田證的錢給她,卻寧願給金光黨;
爸爸說他已經給媽媽無數血汗錢,媽媽卻把錢都弄不見了。
媽媽問爸爸為什麼不讓她買別墅,爸爸說因為太偏遠了,會影響我的教育;
但其實我心裡明白,爸爸更怕的是,怕媽媽換老公,我也會跟著換爸爸。
媽媽問爸爸為什麼要買三十斤魚冰在家裡冰箱把冰箱弄壞了,爸爸說因為他有神經病,而且都是媽媽害他的... ...
隨著我長大,家裡愈來愈不夠住,本來我和媽媽一個大房間,爸爸一個小房間,但是很快我就霸佔了爸爸的房間,媽媽也跑來跟我一起睡... 然後媽媽沒事就會不斷抱怨爸爸沒有讓我們母女倆住大房子、住好房子,卻有閒錢買書送人...
戰爭如無窮迴圈,最後爸爸老了,我長大了,媽媽仍在中間不斷埋怨。
這一場失敗的婚姻裡,我看到很多重點,也影響我很深:
1. 除非是因為愛一個人,想要與他一輩子天涯海角禍福與共,否則不要結婚。不要為了想要一個孩子而結婚,也不要為了想要脫離原生家庭而結婚,更不要為了金龜婿(長期飯票)、女嬌娘(長期幹票?)而結婚,希望每個人結婚,只是單純的因為想要與一個人長久生活在一起,禍福與共,榮辱與共。
2. 愛就是要在對方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父親因為害怕年輕的母親金屋藏龍,剝奪了母親想要一個美麗家園的需要,我認為這種防範就像政府害怕金融犯罪而禁用信用卡一樣愚蠢而無效,只是突顯自己的自私而已!
3. 夫妻同心,其利斷金。但如果不能同心,也不要放棄自己的理想。母親明明有能力擁有自己理想中的家園,憑什麼只因為父親未能支持就放棄理想?放棄了之後又一再怨懟。怨懟何用??徒傷感情,徒增彼此痛苦而已。
4. 婚姻是長遠的,一開始就要以經營百年大業的莊重心態,謹慎理財,信用至上,真情呵護,善待彼此。最難的,是在衝突發生或意見不合的時候,能控制情緒,顧全大局,尊重對方,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5. 要守本份,要盡責,要讓家庭的功能充份發揮,讓每個成員都有溫暖。(所以一家人要住在一起,分工合作,彼此照顧)
6. 不要搞錯對象。所謂配偶,就是另一半,這是生命中最關鍵的角色,請慎選,然後善待對方,而不要把對方當出氣筒/傭人/司機/奴隸,或者讓自己的父母/親友傷害了他。
很快,我也要結婚了。
我也很期待自己的婚姻生活和小寶寶。
人生必然遍地荊蕀,好好找個伴,一起披荊嶄蕀吧!
有夢最美,好好找個伴,一起圓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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